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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16 4:51:0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请各县(市、区)人民、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认线前将《保山市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登记表》《保山市人民新闻发布会计划申报表》报市新闻办(联系方式见方案附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推进信息与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为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作用,确保新闻发布工作更加及时、主动、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社会信息需求,助力保山跨越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六)以市人民名义发布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及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七)按照《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需向社会发布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有关信息;

  以市人民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其发布主体是市人民及其部门和单位。发布内容综合性强或发布事项特别重大的,由市人民作为发布主体进行发布;常规发布由市人民办公室根据每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内容确定参与的部门和单位,参与该场次新闻发布的部门和单位作为该场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主体。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作为实施新闻发布的重点发布主体。

  各县(市、区)、园区在特定情况下需以市人民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县(市、区)人民、园区管委会作为发布主体。

  从2018年6月起,保山市人民新闻发布会每月举行1次。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新闻发布会频次。

  保山市人民新闻发布会会场,由市新闻办按照有关和要求布置,按会议规模确定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新闻发布会场地可由发布主体自行安排。

  (一)方案提出。由市人民办公室、市新闻办与市直有关部门协商确定。需请市人民领导出席的新闻发布会,由发布主体部门和单位提出方案报市人民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市人民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主发布部门和单位提出方案报请市人民审定,授权主发布部门和单位举办,由主要负责人发布。需多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的,由市人民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方案并报审。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按照现行有关执行。

  (二)发布申请。发布方案确定后,由主发布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报市新闻办申请备案。多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由牵头部门和单位报市新闻办申请备案;牵头部门和单位不确定的,由市人民办公室指定牵头部门和单位报市新闻办申请备案。

  (三)内容审核。由市人民领导或市新闻发言人代表市人民发布的重要内容,市人民办公室审定后,送主发布领导或授权负责人发布。各级各部门以市人民名义发布的常规内容,由市人民授权主发布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人民办公室备案,重大发布事项报市人民领导审定。每次市人民新闻发布会后,发布人应将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材料签名确认后交市新闻办存档。

  1.市人民办公室负责对新闻发布主体进行督办落实,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发布、新闻发布工作不断档。市新闻办会同市直各部门于每年1月底前根据市人民中心工作拟订本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市人民办公室,经市人民批准后执行。主题和内容选择按照重大优先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没有纳入市人民新闻发布会计划的重要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向市新闻办申请备案,由市新闻办统筹实施。一般性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主发布。

  2.一般主题的市人民新闻发布会由市新闻办有关负责人主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发言人参加。市人民确定的重大新闻发布,由市新闻发言人或市新闻办主要负责人主持,市人民领导和有关县(市、区)人民、园区管委会、市直委办局主要领导出席参加。如有需要,可请市人民主要领导出席。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高的热点问题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发布信息。承担新闻发布的有关县(市、区)人民、园区管委会和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新闻办的沟通联系,如出现新闻发布断档情况,市新闻办应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市人民办公室,由市人民办公室明确新闻发布主体单位。

  市人民新闻发布会在市人民领导下,由市人民秘书长具体统筹,市人民办公室、市新闻办共同牵头落实,涉及的各县(市、区)人民、园区管委会、市直单位加强配合。

  (一)市人民办公室职责。负责审核印发市人民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送有关发布方案、审定发布主题内容等,协调市人民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协调督办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确保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持续、顺利开展。

  (二)市新闻办职责。负责市人民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的组织报批、发布主题的遴选、新闻发布会方案及材料内容的制定审阅、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答问口径把关、邀请记者参加采访报道、新闻发布会业务指导和会议现场的管理布置,以及舆情调研、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新闻发布主体部门和单位职责。负责拟订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稿、主持词、问题回答及口径,提供有关新闻背景材料,认真做好政策口径把关与有关会务等事项。

  (四)、外办等部门职责。负责安排、协助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所涉及的会议安保、现场协调、外语翻译、身份验证等事项。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新闻发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和“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统筹新闻发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和引导需要,确定新闻发布工作主题和内容。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落实发布主体责任;要通过座谈培训、现场观摩等途径,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将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专业知识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新闻发布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新闻发言人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并向市新闻办报备。

  (二)提升质效。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与社会关注的焦点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探索创新,科学设置主题,规范组织实施,充分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人民新闻发布会主题及时间确定后,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不折不扣落实,于新闻发布会召开前15日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市人民办公室、市新闻办,做好有关准备,并按时召开;特殊情况不能召开的,应及时向市人民办公室书面说明;未按要求落实的,要进行通报。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市人民办公室、市新闻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三)正面引导。市人民新闻发布会作为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充分信息;要推动新闻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加强政务公台载体应用和管理,全面利用网络图文直播和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等新信息快、受众面广、力强的优势,及时公开市人民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图片等政务信息,传递声音,发挥监督正向作用,营造良好。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栏目或时段及时、准确地报道市人民新闻发布会内容,充分发挥我市主要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市新闻办要安排全程、录音,做好、录音和文字、图片等新闻发布会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四)建立机制。由市新闻办牵头,定期召集全市或部分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召开新闻宣传重要选题会商、重大主题论证、舆情个案研判等联席会议,策划相关新闻发布工作。保山市新闻发言人,由市人民秘书长和市新闻办主任担任;各县(市、区)人民、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单位新闻发言人由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新闻发言人联络员由部门和单位党政办主任或综合科科长担任。单位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因职务变动需要更换的,要及时更新名单并向市新闻办报备。

  (五)强化落实。市人民办公室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意识形态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市人民办公室、市督查室、市新闻办将适时对新闻发布会实施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季度新闻发布工作通报和约谈制度,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参考。对因组织新闻发布不力,错失引导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人民新闻发布会方案并报市人民办公室备案;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除参加市人民新闻发布会以外,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常态化新闻发布会方案。

  附件下载:[(加急)保政办发〔2018〕15号保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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